1、《山西省安全技術防範從業單位資質證》申請表;
2、工(gōng)商(shāng)營業執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;
3、營業場所房産證明(或租賃協議)複印件;
4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,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身份證、勞動合同、安全防範工(gōng)程及相關專業(電子、計算機、通信、自動化控制、網絡系統、系統集成、圖像技術等)的學曆證書、職稱證書、專業培訓證書複印件;
5、主要系統設備、檢驗儀器明細表;
6、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或質量保證體系文件;
7、系統維護與售後服務措施(監理資質可不提供);
8、技防系統業績報告,其中(zhōng)含合同、系統決算清單、驗收、檢測報告複印件(初次申辦可不提供)。
1、有固定的辦公及營業地點;
2、有相應經營範圍的工(gōng)商(shāng)營業執照;
3、有經過專門機構培訓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;
4、有設計、安裝、調試及維修所需的設備;
5、具備完善的技防系統管理規章制度和系統維護、維修服務措施;
6、無違法、違規經營行爲;
7、主要管理人員、技術人員無故意犯罪被刑事處罰記錄;
8、申辦監理資質的,應已取得住建部門核發的綜合工(gōng)程監理資質或通信專業類工(gōng)程監理資質;相關專業注冊工(gōng)程師接受過專門機構培訓。